疫情日記:請求開庭。
為了一宗掏空公司、侵害營業秘密又洗錢的跨國案件,請求檢察官開庭。
雖說現是疫情三級警戒期間,但是三週前好不容易證人回台灣了,這麼複雜的跨國案件,趁他返台停留期間,無論如何要請求檢察官開庭。之前已經寫了調查證據聲請狀,剛剛又請受雇律師打電話,地檢署竟然同意了,而且馬上排定庭期。令人喜出望外!
剛跟當事人開會,傳達此訊息他亦感振奮,離開時竟對牆上這證書感興趣,請求同意拍照,立刻讓我的回憶倒退15年。當年我因協助跨國販毒案件,讓美方在美破獲販毒集團而受美國國務院邀請,跟19國的檢察官、警官、法官們一同在美考察國際犯罪議題。如今是因為受委任提告跨國盜取營業秘密,而受到當事人關注。對我而言,都是肯定。